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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第2章


程朗并没有急切地凑上来,而是看起来相当淡定自若地说:“你自己四处看看,或者睡一会儿也行。”

        然后,他就进浴室去了。

        不一会儿,我就听到了哇哇的水声,心跳也跟着水流的节奏快了几分。

        客厅已经看过了,我望着卧室门口,站了数秒才缓步走了进去。

        这房子格局很好,卧室也很敞亮。飘窗是关着的,灿烂的阳光从飘窗一路洒到床上,但此刻开着空调,室内的温度很舒适。

        一米八的双人床上铺着浅蓝灰白宽条纹的四件套,干净又大方。两个一模一样的枕头挨着摆放得整整齐齐,远远看着似乎就能嗅到阳光和洗衣液的清香。

        衣柜贴着入门的那堵墙,整整一面墙的大衣柜,两个人足够用了。

        在床和衣柜中间的,是电脑桌。桌上放着笔记本电脑、音响和一整套的录音设备。

        程朗闲暇之余会玩网络配音,也就是人们常说的cv。而这也是我和他认识的契机。

        程朗的声音说话时不算特别惊艳,但他只要一念台词或者唱歌,味道一下子就来了,尤其适合古风的作品,这是别人怎么刻意去学都学不来的技能。

        而我喜欢文字,喜欢广播剧,尤其喜欢含蓄优美的古风作品。我第一次听到程朗唱广播剧《明月红尘》的同名ed时,就被他的声音给惊艳了,于是在微博上关注了他。这就是我们缘分的开始。

        我的眼前仿佛出现了一个画面:暖黄的灯光下,程朗坐在电脑桌前,对着这套设备一遍一遍地录音,一句一句地反复琢磨......然后才有那些让许多人沉迷其中的成品。

        是的,程朗在网配圈里算得上是大神,他的作品完成度都很高,而且为人低调谦和,很多人粉他。

        我和他的故事,差不多就是大神和小透明的故事。

        “想什么呢?”

        “啊?”我走神走得太厉害了,居然没察觉到程朗进来了。“没、没什么。”

        程朗从后面抱住我,下巴枕在我肩上,轻叹一口气,说:“真好。”

        我笑了。

        是啊,真好。

        人和人之间是很奇妙的,有的人,你就是跟他相处十年二十年,依然觉得尴尬不自在。有的人却是一见如故,做什么都理所当然,而且会让你心花怒放。

        程朗之于我,就是如此。

        我们静静地拥抱,不需要言语,不需要动脑,只要遵循本能尊重自己的内心就好。

        我们都心跳如雷,但是慢慢地,两颗心似乎找到了一样的节奏,就像二重奏那样。就连呼吸,似乎都找到了同样的频率。

        莫白,你完蛋了。

        心里有个声音提醒我,但我一点都不慌乱,相反有种尘埃落定的踏实感。

        在一段感情里,如果两个人都冲动得像个不会用脑的傻子,那就没有什么好怕的了。拿真心换真意的事情,再简单不过。

        “又是飞机又是坐车,你肯定累了,睡一会儿吧。我还有点事情要忙,就不陪你睡了。晚饭的时候,我来叫你。”

        程朗吻了吻我的脸,拿着笔记本电脑出去了。

        那是一个轻若羽毛不带半点欲念的吻,却让我心悸不已。

        我不知道他是在给我适应的时间,还是真的有事要忙,又或者是跟我一样其实他也在害臊,但那都不重要了。我抬手捂在胸口,这颗心起起落落的折腾,这会儿真正落到实处,还真的有点累了。

        我慢慢地躺到床上,枕头上果然有阳光的味道,还有洗衣液的清香。蓬松而柔软,让人像是整个陷进去一样,舒服得不想动。

        我其实没想真的睡一觉,但是躺着躺着,意识就渐渐抽远了。等我睁眼醒来的时候,发现天色已经昏暗。

        程朗就坐在床边,就那么静静地看着我,也不知道到底看了多久。

        我突然心跳如雷,望着他不知道该怎么反应。光线昏暗,我甚至看不清他的表情,只能感觉到他的视线很烫,很烫。

        再然后,我看到他缓缓地俯下身,一点一点地贴向我。我没有躲,本能地闭上眼睛,心脏在胸腔里横冲直撞,像一只寻找突破口的小困兽。但程朗只是吻了我的额头,很轻的一个吻,让我感觉到了珍惜的味道。

        “起来吧,我带你去吃好吃的。今晚我们吃北方菜,怎么样?”

        我望着他笑。“好。”

        吃饭的地方并不在附近,我们是打车过去的。

        吃完了,程朗带着我去了附近的一个公园。那是一个森林公园,林木茂盛,路灯昏暗,而且没什么人。

        进入公园门口没多久,程朗突然抓住了我的手腕。

        啊!我差点惊叫出声。被握住的地方一片滚烫,惹得我心跳如雷,紧张得快要不会呼吸了。

        人是适应性很强悍的生物,牵着手走了一两百米,我们就适应了,姿势也从他抓着我的手腕变成了十指相扣。

        执子之手,与子偕老。

        感受着掌心的热度,想着这八个字,我突然有种像是喝了酒一样晕乎乎轻飘飘的感觉。

        前方传来交谈的声音,而且在向我们的方向走来。

        我正想抽回自己的手,程朗却拉着我闪到旁边的一棵树下。

        那树枝繁叶茂又远离路灯,从道路走过,不是特地靠近去仔细看,根本注意不到树下有人。

        程朗背靠着树干,然后将我拉入怀里,抱住。

        陌生人交谈的声音越来越近,终于到了离我们最近的地方,但很快又渐渐远去,直到销声匿迹。

        我们依然静静地抱着,贪恋着这份相互依靠的感觉,谁也舍不得推开对方。

        在gay这条路上,大多数人都是孤独的,即便在人前高谈阔论春风得意,私下里也很容易孤单寂寞,因为找一个固定的伴儿太难了。就算有了另一半,也大多像是见不得人一样藏着掖着,不敢带到人前去。时时刻刻担心被家里发现,被朋友发现,被公司发现......而不见光的东西,总是很容易泛黄枯萎的。但如果强行让它见光,也许会枯萎得更快。

        很突然地,程朗叫了一声:“好多蚊子,咬死我了!”

        我忍不住哈哈地笑了起来。

        “真的。快跑!”

        然后,他就真的拉着我撒腿就跑。

        两个人一边跑一边笑,就像两个傻子,什么都不去想,只是跑,只是笑,直到累了才慢下来。

        路灯下,我们的影子被拉得很长,慢慢地重叠到一起,你中有我,我中有你,俨然一个整体。

        我们不约而同地侧过头,看着彼此笑了起来。

        回到家里,时间已经是晚上十一点多了。

        刚好一进屋,程朗的手机就响了。

        我先去洗了澡。洗完了我背对着门侧躺在床上,听着浴室的水声又开始心跳如雷,口干舌燥,呼吸困难。

        在我紧张得快要昏厥过去的时候,程朗终于进来了。

        “啪”的一声,灯灭了。

        黑暗里,我感觉到身旁的位置凹陷下去,然后是他的胸膛贴上我的后背,手臂缠上我的腰。浓烈的气息将我彻底包裹起来,我晕眩得更加厉害。我不得不用手紧紧地按着胸口,因为我怕不这么做的话,心脏就会直接钻到身体外面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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