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 心变
“知道吗?栀子花的颜色。”
“不就是白色吗?和这房间一样的色彩。”
“它是无色的,也是有色的。”
“为什么?”
“我可以在白色上用红、黄、青绘人生百态,正因为它是无色的;而它原本不就是人生的白色吗?这样它就是有形有色了。”
......
“诶,别人都喜欢郁金香、百合啊什么的,你真是个不和群的怪人呢,偏偏让我带栀子花。”手里拿着花束的我一边把栀子花插入床头柜上安放着的白色花瓶。
那只花瓶上的划痕诉说着它不是随性在路边淘的,那只花瓶是两年前我从外带回来的礼物,而他总喜欢抱着它在家与这儿来回搬运。“你还真是恋旧呢,活像个老爷爷呢。”我这样打趣着。
“再怎么说也没有你年龄大吧,我可是弟弟啊。”床上的少年噘着嘴无奈的反驳。
“嗯哼,我们是双胞胎好的吧。”
床上的人是我的弟弟,比我晚几分钟出生。他叫志平,母亲说不希望他有多大的志向,只要能平安快乐。而我叫沐遮,父亲希望我能像阳光一样温柔的给弟弟带来一切美好的,像家的房顶为其遮风挡雨,可对于我来说是怎样的不公啊。人的心都是偏向一侧的,哪里会有公平。何处的水湾真正平整?
咔——房门移开,步入一抹身影,挂着职业性的招牌式微笑。蓝色的口罩也挡不住他所想表达的,一直以来相信眼睛会表达一切而不是皮肤下的肌肉动作。我知道他是肃冷的,多年来的工作经历让一个人的心被磨炼的麻木,但还是秉持着善意。
“要开始了,请准备一下,等下开始麻醉。”留下一句话他就退出了病房。
“要开始了啊,已经这么晚了吗?”我有点慌了,强压下不安,尽量用四平八稳的语气说话。
“是啊,已经这么晚了。”志平好似没什么反应,但谁知道呢......
两个年轻人被镇静剂侵袭着神经,我知道我的意识还是清醒的,身体却不由的无力。我们彼此看了一眼,默契的闭上了眼。
思绪被拉到我十一岁那年,那年我还讨厌着这样一个家伙。
“这个糖果是我的,我是哥哥应该我拿的最多。”
“明明是我先看到的,凭什么让哥哥抢走。”
争吵不休自然后果是引来了妈妈,而在妈妈调和下我依然不肯放手。招呼在脸上的无疑是她的巴掌。我只记得脸上是热的麻的,已经感觉不到疼痛了,也许是心的疼痛超过了生理上的痛苦。奇怪的是我只是一直流泪,却哭不出声。心里是一种酸酸的,道不清的不是滋味的滋味。我讨厌这个家伙,曾不只一次的咒骂他。我开始疏远他们,不与他们一起吃早餐、晚餐,而午饭则是在学校用餐,不用在午间看到他们。
一个人的时间多了,我找到了我的爱好,我接触到了人生中第一的乐器,一只口风琴。那是一个偶然,我误打误撞的去了音乐教室,是的在上课的时候,很尴尬的一瞬。我以为在双休学校是没有学生在校的,我僵硬的站在门口。退一步再关上门就可以避免尴尬,可我竟然鬼使神差的进去了。
“你是?”那个女孩问道。
“我叫沐遮,我只是有点好奇,每次经过都可以听到歌声,真动人心弦,很是羡慕呢。”我不知所措,找了个借口。
“可以哦,我可以教你。”那个女孩给了我意外的回复。
后来她教我吹口风琴,问她的名字但她只是笑而不语,只告诉我叫她的小名小麦,她说她喜欢的音乐就像是秋天的麦浪辽阔悠远。
一年以后我没有再去那间教室,她告诉我她要去别处了,她没有说去哪里,一如她那天没有告诉我名字。我知道她一定是去追寻麦田了。临走前她告诉我“珍惜那些生活在你世界的人。”
我不再去那间教室后在一座公园觅得一片藏身之处,关于我为什么喜欢那公园呢,我想是公园广场的那尊铜像吸引了我。初次只是一瞥就感觉到独特之处,那是形态像是一面巨硕的时钟。它是没有指针的,可阳光射在上面感觉是有无数的指针。稍微换个角度可以看到不同的时间,下面用钢管接上,钢管是弯曲缠饶着铜钟的,好似要抓住时间。据说那是一位艺术家最后的作品,它老了,不能再制作大型雕像,不过他在之后画了不少雕像画。
我喜欢那里,我会在下午三时到那里练习口风琴。回想起那个女孩一首「金色的小麦」传出。我不再在意那些琐事,但我果然还是不能放下所谓的尊严去妥协。是啊,我到底在坚持什么。那天以后我常常坐在公园,那铜钟旁。
高二那年我去外省培训音乐,终于还是离开了那座公园,我开始明白那铜像的意义:即使是有要珍惜时间的想法,把握住的不过是时间的躯壳,就像那没有时针的铜钟。不,确切来讲它是有时针的。用光线为针,攥不住的还是攥不着。果然艺术家就是艺术家,不会是凡人。可是当某个凡人通晓了它,那么他也是艺术家。
在外培训的我明白了很多,比如这个社会是充满爱的。呵,前提是他们要先了解你才会也才能帮助你,而家人早已经明白你,虽然他们偶尔会误解你。归来时我给志平带回了一个花瓶,给双亲带回来的是各种口味的泡芙,相信他们都会喜欢的。我才知道当年讨厌着他们的我也是在生活中留意他们的喜好以及厌恶。
“回来了”
“嗯,我回来了。”我开怀地冲志平笑。
回来后我才知道志平很久以前就有了肾脏衰竭的症状,我一时间沉默了。
我开始逃避,明明才尴尬关系解冻的,为什么.....
我按原定目标去了上海一所音乐学院,那里很不错。可是,心里总是感觉缺了些什么。一年后我回去探望志平,他消瘦了很多,也改不了他那故作坚强的性格。
我知道他要不行了,我已经单独询问了志平的主治医生。根据肾脏匹配我可以为志平尽一份力,我勉强的笑着。清楚后果的我还是同意了肾脏移植的意愿书,有朋友说我好傻,也有说着满是尊敬赞扬的。其实听到赞美我是很受用的,说我傻也无可辩驳。
时间回到现在,手术三个月后。
下午四时我穿少有人过的林荫道,来到那公园的铜钟前,时间也被朦胧了,铜失去了光泽。可是稍作打磨就可以恢复往日的光芒四射,为什么没人来打磨呢?听说那位艺术家在三年前离开了这个世界。我把手放在上面,想要追忆些什么。
离开公园,我打来到城西的郊外,取出一袋黑灰色的粉末,轻埋树下,用口风琴吹出「圣阿格尼丝与燃烧的火车」。“天堂的是圣阿格尼丝吧。”我抬头遥望碧空,眼角不时垂下一丝晶莹……
.......
“为什么喜欢栀子花呢?”手术前一天我问志平。
“因为啊,它有着天使的面孔。”
“嗯…大概是它会帮我掩住药味吧,何不诈欺余生呢。”志平顿下继续说道。
(本章完)
https://www.llngdlanksw8.cc/75/75888/20575251.html
天才一秒记住本站地址:www.llngdlanksw8.cc。零点看书手机版阅读网址:m.llngdlanksw8.cc